湖南金垣律师事务所本着立足社会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原则,按照“企所合作”模式,经司法部检索、省司法厅考察批准,湖南金垣律师事务所依法成立。
金垣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杨志远、李汉云、张跃军、彭苏华、袁礼春等五位律师。金垣所的创建得到了湖南金垣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鼎力资助,金垣所的运营将与该集团公司紧密合作。
金垣所秉承“诚信、勤勉、求实、扶危”的服务宗旨。金垣所以专业化为发展方向,立足时代潮头,选择发展平台。依托诉讼业务,带动非诉讼、仲裁等业务的全面推进。目前担任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八十多家常年法律顾问,已成功代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赞同。
金垣所坚持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齐头并举的方针,优化管理模式,完善内部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本律师事务所拥有现代化的通讯、电脑设备和其他一流的办公设施。金垣所追求先进理念,铸就金垣品牌。她以服务群众,回报社会为己任,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捍卫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设置了“青少年维权服务部”;她以“发挥团队优势、形成整体合力、掘弃单打独斗”为经营机制,树立“集体利益”这一高层次的价值观念。金垣所是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因为年轻,才可以更好地设计明天,创造未来;因为年轻,才拥有充沛的精力、高涨的热情和无限的生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金垣所全体同仁愿与社会各界风雨同舟,披肝沥胆,共创法制社会,扬帆远航。